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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9期
发布时间:2007-04-10 发布部门:
 
  

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工作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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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4月6日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 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今年中央1号文件强调,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市发改委紧扣全市总体全面达小康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中心,把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放在更重要位置,促进郊县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动广大农民持续增收。
   在政策扶持上,我委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的25条政策措施不仅基本涵盖了省政府128号文,还结合我市实际,突出了企业科技创新、品牌战略和利益联结,进一步扩大了“绿色通道”政策的覆盖范围(在省里文件针对“国家级和省级龙头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到“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强化了对“一区两县”的支持。
   在企业培育上,我委加快农业龙头企业“扩容”步伐。近年来,我市龙头企业规模实力明显提升,去年126家龙头企业的总资产达到179亿元,全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的龙头企业达到49家。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分别新增了规模以上和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16家,使我市农业龙头企业总数达到142家,其中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38家,一季度企业销售收入预计增长15%以上。
   在带动农户上,我委扩大“直补资金”覆盖范围。为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更紧密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特别是加大对低收入纯农户的帮扶力度,我委会同市财政局把直补资金提高到500万,直补企业增加到11家,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或“公司+农户”的模式,确保实现企业增效、农民增收的双赢目标。今年我市龙头企业带动本地农民预计将超过42万户,其中低收入纯农户8000户。

                                                                       (市发改委)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着力推进平安南京建设

   市综治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发展主题,以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为目标,为南京又快又好发展创造更加平安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研究制定了200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要点。
   一、建立健全“大稳定”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健全完善国家人民防线组织机制和工作机制、反恐处突工作机制及区县、街镇、居村民族宗教工作网络和责任制,确保不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件或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影响地区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2、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大调解”机制,统一“大调解”管理体制,规范各级矛盾纠纷调解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分析会制度,及时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针对性工作部署。社区(村)建立调解室,村民小组以及有一定规模的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站,进一步推进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3、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加强维护稳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维稳工作“四项制度”。建立完善统一、灵敏、高效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联动机制,提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
   二、巩固完善“大防控”体系,不断提升公共安全水平
   1、进一步密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加强社区(村)警务室建设,配足配强巡区、社区和农村行政村警务室。加强治安卡口建设和行业场所的有效管控,县际治安卡口、县(市)城区出入口、相关特种行业、各类场所基本建成监控系统。
   2、全面提升科技创安及其应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镇“技防社区”和“技防小区”、“技防一条街”、“技防单位”建设,年内要分别达40%和70%以上。改造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住宅治安防范设施,年内各区县要累计完成80%以上治安防范设施改造。加强学校警务室建设,配齐专职保卫人员及相关配套设施。
   3、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保持对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健全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机制,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解决突出治安问题。
   三、加快构筑“大管理”格局,有效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1、大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街道(镇)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综治委负责人,配备专抓综治和平安建设的党政副职领导。推进基层政法单位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社区(村)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确保社区 (村)有1名专抓综治工作的干部和4名专职保安联防。开展“无刑事案件社区(村)”、“平安社区(村)”、“无毒社区”和“十大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将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表彰。
   2、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各级预防办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落实在校生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规划的规定,制定完善加强法制副校长工作意见。加强救助站(点)建设,做好未成年流浪人员的保护工作。开展社区预防工作,大力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专职社工为骨干、预防工作志愿者为辅助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职社工队伍建设。
   3、进一步加强重点特殊人群管理工作。一是健全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组织网络,按500:1的要求配齐配实流动人口协管员,并确保专职专用。建立健全基层流管站与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房屋出租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对私房出租户的管理,出租人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95%以上。二是继续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积极协同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四、积极营造“大创安”氛围,努力形成齐创共建合力
   一是不断加大平安创建宣传力度。开展“综治宣传月(日)”活动,及时宣传平安创建活动和先进典型,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二是充分发挥政法综治部门职能作用。发挥综治委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联系点共建制度,加大对平安创建相对薄弱街镇的帮扶力度。坚持开展“双点评”活动,促进地区和部门平安创建工作共同提高。三是切实加强平安创建制度保障和检查考核督导工作。各级党委、政府把综治、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列入党政综合考核,定期组织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综治与平安创建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和综治、创建督查员队伍,市、区县、街镇综治(创建)办坚持定期对基层综治、创建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市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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