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简体
中文繁体
ENGLISH
今天是
站内搜索
通知公告
图片新闻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2008年第5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08-08-04 11:17:58 发布部门: 信息中心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各地区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6省(市)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黑龙江、江西、河南3省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宁夏、新疆7省(区)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4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2个地区;完成进度30%以上的有福建、上海、陕西等15个地区;完成进度20-30%的有云南、四川、湖南、重庆、河北、贵州、内蒙古、山西、吉林、宁夏10个地区;完成进度低于20%的有新疆、海南、青海3个地区。
    附表:2007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七日



来源:

 
 
版权所有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 邮编:210008 联系电话:86637197
技术支持:南京市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