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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的审批
行政审查事项名称: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
行政审查依据: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4]60号)、《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计高技发[2003]468号、苏财建[2003]20号)
行政审查条件:
(一)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健全的财务核算与管理体系;
(三)一定数量和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必要的研发设备;
(五)在研发技术领域已取得相关的科研成果,并具有产业化前景;
(六)其它应具备的条件。
申请材料目录:项目建议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度以及近期的会计报表(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创办单位须报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据的企业注册证明和最近一个季度的会计报表)、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用户使用报告等)。
申请时间:根据省发改委公告或者通知要求。
行政审查程序:(一)江苏省发改委会同财政厅组织专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江苏省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技术政策,确定年度产业技术研发、工程化、产业化等专项项目指南,并予以发布;
(二)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照项目指南的要求向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逐级申报。
(三)江苏省发改委根据项目情况,会同省财政厅组织省有关部门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对符合招标条件的特别重大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由江苏省发改委参照国家和江苏省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具体组织实施;
(五)江苏省发改委根据专家评审和招标结果审查、批准年度项目立项报告,编制项目计划。根据省财政厅资金预算计划,省计委安排编制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会同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办理期限:一个月(不包括专家评审)。
行政审查办理机构: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示范文本: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立项
报告编写提纲
1、项目的意义及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技术发展趋势;
2、产品的市场前景;
3、产业关联度分析;
4、项目的技术基础:成果来源及知识产权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开发工作及中试情况和鉴定年限;技术或工艺特点,与现有技术或工艺比较所具有的优势;该重大关键技术的突破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5、建设方案、规模、地点、期限;
6、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制性质,在本行业中的所处位置,生产经营情况,开户行资信证明,银行承贷意向,项目负责人情况及项目组织方式;
7、原材料供应及外部配套情况;
8、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9、经济效益初步分析。
项目立项报告封面格式(请使用A4规格的纸张)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立项报告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主持部门:×××××
申报日期:×××××年××月××日
变更:本《办法》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备注:本《办法》于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前制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稍有变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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