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五五”普法规划,持续做好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的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现提出2007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南京市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建设“五个中心”、推进“跨江发展”、总体全面实现小康的中心工作,按照全市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贴近基层,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法律素质为重点,不断深化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明确学习重点,抓好制度落实
2007年发展改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重点要深入学习《全国发展改革系统“五五”普法读本》、《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依法行政工作手册》和《南京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主体、法定依据及行政执法行为汇编》、《投资体制改革文件汇编》等读本。此外,要抓好与发展改革部门行政职责密切相关的投资管理类、产业政策类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确保落实已有的学习制度。按照规定的学习时间,保证全年每人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50小时,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要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掌握国家重要法律法规和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掌握依法办事的程序,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日常工作的各个环节。
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考试制度。将领导干部个人的学法用法,上升为对领导班子的一体要求,将一般性地学习、应用法律知识,上升为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法治实践,贯彻到议事、决策、管理、自律和领导工作的每个环节、每项具体工作中去,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认真抓好法制培训工作。确保一般干部职工全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对重点行政执法人员,要通过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在加强系统内普法的同时,重视向社会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使公民、企业及其他组织了解与发展改革系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用法守法意识,强化对政府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法制宣传要服务于发展改革的中心工作。根据发展改革工作的需要,明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当前主要围绕加强投资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另一方面,采取多样形式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力,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特别要充分发挥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的宣传平台作用,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有关新政策。
四、学以致用,切实推进依法治理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监督等执法行为时,一定要明确执法依据,按照法定程序办事。要防止不作为和乱作为两种倾向。逐步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及相关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为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实效,应加强对全委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年终要认真进行考核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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